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向年级组和学生处报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中学阶段未受纪律处分;
2、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外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
4、有我校正式学籍并符合招生学校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高一、高二年级操行等第不合格;
2.社会实践不合格;
3.体育不达标或体育总评成绩不及格;
4.省会考任何科目有D等;
5.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程序:
1、学校收到招生学校招生通知后,向高三全体学生通报相关招生信息和招生要求。
2、学生根据自己情况向班主任报名。
3、班主任相关成绩核实后将报名表上交年级组长。
4、年级组长审核后统一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根据“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报名学生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二)成绩计算办法:
1.根据语文、英语两门学科成绩计算;
2.取高一、高二统测,高三两次月考成绩(若报名时已经过统测,则取统测成绩)。
3、高一、高二成绩按40%,高三成绩按60%计算;总成绩中,语文占40%,外语占60%。
4、在符合条件报名学生中,按照上述计分办法计算每个学生的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序。
5、同等条件下,获三好学生等荣誉的优秀生优先考虑。
6、该办法的解释权在学生处。
浙大附中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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