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招生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批按志愿依次进行,每批按一定程序投档。普通高中计划内择
校生(扩招生)在同批次(代码单列)录取。民办和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经市教育局核准,招生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70%的体育特长生(2003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前六名且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者,2002年市中学生篮、排、足球比赛冠军队主力队员,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所在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具有相应艺术特长的考生(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西子少儿艺术团优秀团员,2000、200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歌舞、器乐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带子女,照顾录取。市级、城区级三好学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作为重点普高录取时参考。除上述情况外,同分学生优先录取条件见校情况介绍。
直接抢救、医治“非典”病人的第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赴京杭“非典”医务人员子女,照顾录取。
(一)第一批录取: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上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可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三个分数段(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按考生所填5个志愿的顺序进行选择,向其中相应的学校提供档案。
第三学年操行评定不合格或体育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各类高中招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与社会科学不合格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第一批录取校不予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批按志愿依次进行,每批按一定程序投档。普通高中计划内择
校生(扩招生)在同批次(代码单列)录取。民办和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经市教育局核准,招生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达到录取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70%的体育特长生(2003年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区初中男子组和女子组个人项目前六名且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者,2002年市中学生篮、排、足球比赛冠军队主力队员,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高中分团所在学校,可以录取中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具有相应艺术特长的考生(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所属的西子少儿艺术团优秀团员,2000、200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歌舞、器乐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带子女,照顾录取。市级、城区级三好学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考生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作为重点普高录取时参考。除上述情况外,同分学生优先录取条件见校情况介绍。
直接抢救、医治“非典”病人的第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赴京杭“非典”医务人员子女,照顾录取。
(一)第一批录取:
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学生。以招生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上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可以录取高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三个分数段(15分)的第二志愿考生。
第二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计算机自动按考生所填5个志愿的顺序进行选择,向其中相应的学校提供档案。
第三学年操行评定不合格或体育未达合格标准的考生,各类高中招生入学考试思想政治与社会科学不合格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第一批录取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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