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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计划外学生入学、退费的规定

时间:2006年03月30日 |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本文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关于计划外学生入学、退费的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体现集体领导原则,保证干部勤政廉政。经研究对计划外学生入学、计划外学生申请减免费(包括中途退学,要求退还学杂费的手续)作如下规定,请各有关部门按操作程序执行)。 一、计划外学生入学手续

学生处登记→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学校办公室将讨论决定备案并通知学生处(登记、编班)—→年级组—→会计室(收费) 二、计划外学生退学手续

家长申请—→联系人(或部门)—→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学校办公室将讨论决定备案并签发由总支书记、校长、工会主席三人签字的通知单到学生处(备案) —→会计室(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