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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住校生管理条例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住校生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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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8日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住校生管理条例

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二、认真执行值日生轮流制度,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注意个人卫生,用具安放整齐。

三、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寝室内,离开寝室必须关门上锁。

四、节约用电、用水。严禁私自接插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小家电。严禁用蜡烛照明,如遇停电应及时与管理教师联系。

五、非双休日回家住宿,必须向寝室长请假,寝室长应及时向管理教师汇报。六、爱护学校提供的所有设施,如属使用不当而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为确保安全,各寝室间一律不得串门。

八、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影响、妨碍他人学习、休息。晚自修结束,必须立即回寝室休息,严禁在校内外游逛。息灯后不得再用任何照明方式看书。

九、严禁抽烟、喝酒、打牌、下棋等。

十、不得私自将铺位借给他人留宿或转让给他人居住。

以上条例望全体住校生自觉执行,凡有违反规定的,却又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学校将取消其住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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