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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用车规定

时间:2006年03月30日 | 作者:佚名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本文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用车规定

为了强化学校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勤政廉政。经研究对因公用车作如下规定,请有关部门按操作程序执行。

、因学校重大活动需公务用车,由学校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副校长审批后,驾驶员凭用车通知单出车。

、各处室因公外出需使用学校工具车、面包车,由各处室负责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副校长审批后,驾驶员凭用车通知单出车。

、一般在市区内开会、联系工作,学校不再单独派车,同时一般也不报销出租车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乘出租车的,需经校长直接审批后,方能给予报销。

、双休日用车必须经校长同意并由行政副校长审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