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附属中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由行政副校长、总务处主任、炊事班长、食堂会计、食堂出纳、仓库保管员组成食堂财务管理机构。 二、行政副校长负责对每月的经费使用的审查,并审批米、油、肉类等大批量货物的采购。 三、食堂管理员应与炊事班长一起,认真做好菜价的成本核算,并与仓库保管员一起,严格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进货的卫生、质量、价格关,尽一切可能降低成本,以提高师生的伙食质量。 四、炊事班长应核算好菜的成本,准确计算用料量,并填写好领料单,以减少浪费。 五、食堂会计、出纳应依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审核、结算工作,及时出月度报表,遵守财经法规,认真执行财务制度。 六、仓库保管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填好进货单。出库须填好出库单。每月底及时做好盘存表。未经许可,食堂内物品不得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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