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附中关于“人民助学金”发放的条件与标准
一、 条件 凡不属于“教育资助券”发放对象,但家庭又有实际困难的学生,学校按以下两类情况,向学生提供“人民助学金”。 1.月收入500元/人以下的困难家庭。 2.月收入500~800元/人以下,且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病需付出数额较大的医药费的困难家庭。 二、 标准 每月100元/人。 三、 程序 1.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内,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由单位或居民区关于家庭月收入情况及其他困难情况的证明。 2.经校学生处核实并报校长批准。 3.会计室将按月发放,由学生本人领取。 4.“人民助学金”申请表填好后返回学生处备案保存。
浙大附中
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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