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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教育体系
构建“和谐教育体系”是浙大附中近两年在创造性地提出了“基础+创新”课堂教学模式之后,又将这种思想与理念引入到整个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而提出的。
“和谐教育体系”基本内容是:学校教育要求教育者必须以创新的精神,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把对人才培养的目的要求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教育做到目标一致、内容衔接、功能互补、关系和谐,构建起有利于提高学生基本素质的和谐教育场。
“和谐教育体系”包括以下两个层面的内容:
第一层面:横向层面包括:管理、教育、教学等三方面内容的有机协调与整合;
第二层面:纵向层面包括:校内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师师之间等主体间的关系,以及学校和家庭、社区之间的互动共建关系。
浙大附中把这种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与学生身心素质发展需要统一实现为出发点,调控教育场中诸教育要素的关系,使教育的节奏符合受学生实际发展的规律,进而使“教”与“学”产生和谐效应,促进学生基本素质获得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的教育体系,称为和谐教育体系。
“和谐教育体系”的要素构成包括:“和谐教育体系”纵横之间的交集点,是构成该体系的基本要素,而在众多要素中,最为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下三个基本要素的和谐为框架,因此,从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认为“和谐教育体系”是贴近学校实际发展需要的一种多元的或综合教育方式。三个最主要的基本要素包括:
第一:立足学校实际,把握理想与现实的平衡,以追求学校管理的精细化为主的,体
现教师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提升,创建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关系为主的学校人际关系的和谐;
第二:立足学生实际,把握学校教育、教学诸领域中“教”与“学”的关系,以体现
“基础+创新”为主要目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并以此为据构建教育教学诸活动与学生发展关系的和谐;
第三:立足学生的发展,以学生责任感意识培养为目的,体现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
家庭教育关系为主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教育关系的和谐。
上述三点是”和谐教育体系”的三个基本要素,也是构建”和谐教育体系”的三大支柱。这三个基本要素在和谐教育模式中的地位与关系分别是,前提——核心—— 基础。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制约,融汇于教育的全过程,构建起和谐教育实施操作的基本框架。
“和谐教育体系”的几个基本观念:不同的目标与不同的教育观念将会产生不同的教育教学行为,作为教育模式----“和谐教育体系” 是以六个基本观念为基础的一种多元和综合性的教育方式,形成该体系的六大基本观念分别是:
第一:科学全面的教育功能观;
第二:和谐共振的教育过程观;
第三: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
第四:整合优化的教育方法观;
第五: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观;
第六:能动发展的学生观。
这六个观念是对学校教育活动与教育现象的基本认识,是“和谐教育体系”实施的思想基础。
在构成“和谐教育体系”的三个基本要素和六个基础上,构建与其相适应的和谐教育评价系统和相应的评价量表,确立了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导引了学校“教”的活动积极地去适应学生“学”的需要与“学”的特征,保证了学生身心基本素质全面和谐充分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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